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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人人都有一种“羞耻心”,塑料袋能少受很多争议!

返回列表 来源: 金悦塑料 发布日期: 2018.09.19

在我国,有一些社会现象是“民不举,官不究”的,它们处于法律规范灰色地带,只能靠有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规定,加大监管力度,提升公民的“羞耻心”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了。我给出几个例子,读者觉得该如何“判”?

(一)万物生发、莺飞草长的时节,偏有些人为一己私利,搅扰这份美好。森林公园内,一个小姑娘发现一位老人蹚水进入小岛,从草丛中捡起了几枚鸭蛋装在塑料袋带走。她和朋友几次要求老人将野鸭蛋放回,遭到老人拒绝后。女孩将事情反映至公园管理处后,在工作人员要求下,老人才把野鸭蛋还给“鸭妈妈”。

此事,因为是个小姑娘发现的,如果是个成年人呢,估计只当没看吧,躲都来不及,更别提阻止。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生活。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:公园里草地上的野菜、小区的香椿芽、广场上的白鸽、超市里的赠品、山上的野兰花……都成了一些人的盘中餐、囊中物。

(二)旅游途中,一路景色优美,青山连绵起伏,河流清澈见底。同行的一位大姐姐随手就把一个用过的塑料袋扔进河里。周围的大人默不作声,默认就是在纵容,只有一个儿童站出来说“不可以”。他的家长却赶忙制止“别多事儿,又不是只她一人这样,大家都这样!管得真多……”

民不举,官不究,是因为法不责众,“批评教育”又不会伤筋动骨。有些人不知羞耻,被旁人损两句全当耳旁风,还为此沾沾自喜、一犯再犯,大家都司空见惯了。

(三)广场上一位清洁阿姨边清扫边哭,原来:今天领导巡查,看到很多塑料袋在路的两旁,严重影响市容,要扣工资。可清洁阿姨昨晚工作到很晚,明明已经打扫得很干净了。清洁阿姨很辛苦,也特别地委屈。这事到底该怎么判呢?

国人一边在抱怨塑料袋严重污染环境,一边大肆使用塑料袋,一边在愤慨美丽的景色被塑料袋影响,一边又把用过的塑料袋随手扔掉。

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有多严重?高速路翻车滚落的货物、农民自家饲养的塘鱼、伸出院外的果树……顺手牵羊了,违法了吗?这些,很多时候只是批评教育或少量罚款,难以起到震慑作用。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羞耻心,那么他就是一个麻木的人,做什么事情都不会遵循礼法,羞耻心可以让我们的心中长存浩然正气。我们都需要这种“羞耻心”!

我们常使用的塑料袋,够买成本低又方便,大家都喜欢用。用完后,合理分类,减少浪费

最后不乱丢弃……有关塑料袋的“怨声载道”就会少一些吧。羞耻心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,但是很多人却做不到。勤俭节约、减少浪费,不随手丢垃圾,这些是公民的基本的公德心吧,

可有些人明目张胆的为自己谋福利,不顾他人利益,无半点羞耻。

千百年来,“德”在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标准。传统儒家文化推崇修身养性的“私德”,很多朝代在督促人们做“好人”方面,依然有律例可循。现代社会更应如此,大到市场交易、小至邻里关系,一旦出现纠纷,在我国多半只能通过民事调解解决,这就免不了掺入“道德”评判,可制度约束缺乏刚性。显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,只能公民提高自己的觉悟,人人增强“羞耻心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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